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3〕3号)》(附件1)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题手续,并按要求完成以下事项:
一、上传结题材料
结题项目负责人于4月9日前通过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云平台(https://keyanyun.myclub2.com/)申请结题,上传结题支撑材料,其中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应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决算表”(附件3)扫描件。
二、审核与报送材料
负责人将系统提交的结题材料以及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审批表(附件4)交二级单位科管审核,科管对照审核要求(附件5)督促负责人完善材料至合格状态。4月14日前二级单位提交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审批表、结题项目汇总表(附件6)至科技处,要求报告结题材料审核情况、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单位公章。4月15日-20日,科技处按收到的结题项目汇总表对系统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合格的结题材料报送教育厅。不在结题项目汇总表上或逾期报送材料的,学校不予办理结题。
三、相关说明
结题范围、结题条件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立项名单见附件2。
四、其他事项
凡已终止或被撤项的项目,学校将追回已拨付经费剩余部分;被撤销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主持申报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申报人先联系所在单位、部门的科管人员。确无法解决的问题,可联系学校科技处、教育厅科研处。
联系人及电话:刘显、李熠毅,0771-3137535。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3〕3号)
2. 2019-2022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名单
3.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财务决算表模板
4.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审批表
5.2023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汇总表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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