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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4 09:23:54 浏览次数: 【字体: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日已发布《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原文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88392.htm)、《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原文网址: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398/),现将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须知

关于申请者条件和申请书撰写要求,请申请者查阅“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仔细阅读改革举措、申请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以及所要申报的项目类别的特别规定。

二、申报要求和相关规定

(一)2023年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填写。

(二)全面实施无纸化申请,只须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

(三)限项规定

1.作为申请者(不含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项目。

2. 2022年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者申请同类型项目。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者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合计为2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4.不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作为申请人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项目数合计限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2项,2022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的项目总数范围,2023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5.不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晋升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后,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限项范围,作为参与者承担的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6.作为负责人只能获得1次资助的项目类型: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青项目、创新群体研究项目。

7.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者,今年不得作为申请者申请面上项目。

8.自2016年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不超过3次。2015年以前(含2015年)获准资助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累计范围。

9.避免国家自科基金项目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①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者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报送。

②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不得作为申请者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0.其他限项要求见项目申请规定。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登陆系统填写申请书

1.申请者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首页右侧的“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址:https://grants.nsfc.gov.cn),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

2.已有登陆账号的职工仍用原账号登陆系统,未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职工将您的姓名、邮箱(用于接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信息)、职称、部门、手机号、身份证号发送至二级单位科技管理邮箱并联系相应科管人员索取。其他单位及部门职工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系统会发登陆信息到个人提供的邮箱,请及时激活。

如申请者所在二级单位发生变动的,须在个人信息内变更二级单位信息。

3.鉴于所有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临近申报截止日期系统拥堵,运行速度缓慢,请申请者合理掌控提交申请书时间。

(二)申请书格式要求。

申请者登录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者请联系上述科管人员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转化为PDF格式上传。申请者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三)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者和主要参与者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且保证证件号码的准确性和唯一性。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者和主要参与者获得过资助的,应在申请书个人简历中说明,否则将作为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2.请申请者仔细阅读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项目申请培训手册、形式审查自查明细表,按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保证申请书信息前后一致。

3. 项目分为预算制和包干制。青年基金、优青项目、杰青项目实施包干制;其中,青年基金资助经费合计30万元(含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无须编制预算说明,申请书无需填写项目组成员。面上项目、地区基金、重点项目等实行预算制,须填写项目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直接费用科目调整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个科目。具体要求详见项目申请书预算表编制说明。

4.项目组中有境内校外单位成员即视其单位为合作单位,1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不超过2个(含)。学校本部及直属、非直属单位的参与者所在单位均为广西中医药大学。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申请人或校外项目的主要参与人须在提交申请书前签订合作协议交依托单位备案。

5.参与项目的境外人员须提供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知情同意函,但其工作单位不视为合作单位。

6.在职博士生\硕士生需提供导师亲笔签字的同意函。系统有导师同意函模板下载。

7.无高级职称且无博士学位申请者需提供2封同行专家推荐信,推荐人须亲笔签字。系统有同行专家推荐信模板下载。

8.申请者和主要参与者同年申请项目的单位不一致,以及与正在承担的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注明。

9.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研究期限由系统自动生成,报告正文中项目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24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202*年12月。

10.申请人和主要参与人均须依靠基金系统填报生成个人简历,应提前申请系统账号,完善成果信息,及时生成个人简历。未按要求上传主要参与人简历的将无法提交项目申请。个人简历应详细列出各时间段对应的职称,严禁不写中间职称只写最高职称。生成简历的操作方法见项目申请培训手册。

11.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研究生导师和博士后导师姓名,不得错填漏填。

12.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等研究成果时,应当根据论文等发表时的真实情况,如实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

13.为保障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请人论文代表作、职称证或学位证、专利、奖励等成果须上传附件。申报涉及的其他材料,如导师同意函、同行推荐信、伦理审查证明等依规上传。

四、申报时间要求

1.原则上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应自行组织专家进行预评审,学校将邀请专家对各单位、部门的申报材料进行二次审核。各单位、部门汇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初稿电子版(pdf文件)和纸质版,于2月20日(周一)17:00以前以“XX部门 国基申请书初稿 X份”为标题将申请书电子版打包发送到科技处邮箱kejichujihuake@163.com,申请书纸质版打印一式一份交到科技处。确保专家能及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学校将于2月21日~26日邀请专家评审,并将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二级单位。

2月20日-23日各单位、部门报送科研伦理审查材料,2月24日-28日学校组织医学伦理、动物伦理和生物安全审查。

申请者须及时确定参与者名单并在3月2日在网上提交申请书二稿,3月3--9日科技处联合各单位、部门科管及邀请专家会审网报材料并返回审核意见,申请者依据意见及时修改申报材料。

2.由于向国家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时,学校要出具公函和项目清单(在学校所有申请项目提交后才能产生),同时为避免国家基金委受理截止日前申请造成网络堵塞的问题(特别是在线填报申请项目要尽量提前),学校科技处受理正式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3月107点,各单位、部门须在此前将全部材料提交学校科技处,并于3月10日报送正式纸质版(用于审核,非上报材料),纸质版与网上最终提交版本号一致。3月107点后学校将关闭国基系统,审核纸质材料。

五、报送材料

(一)申报流程

2月20日,各单位、部门汇总上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初稿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kejichujihuake@163.com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科技处汇总。

2月20日-23日,各单位、部门汇总上交涉及科研伦理审查项目的相关资料。

2月21日-26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申请书初稿,反馈修改意见。

2月24-28日,学校组织开展医学伦理、动物伦理、生物安全审查,待项目审批通过后发放批件。

2月27日-3月2日,申请人根据意见线下修改申请书,确认最终参与人名单。

3月2日,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书二稿。

3月3日-9日,各单位、部门、学校科管人员在线审核申请书并反馈意见;各单位、部门汇总合作协议在OA申请用印,收集整理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审批表。

3月10日,申请人对照形式审查要求核定申请书内容,在系统提交正式申请书,各单位、部门汇总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用于无纸化申报项目的审核):

正式申请书及附件。要求申请书版本号与网上提交后生成的PDF的一致,正式稿有NSFC2023字样。申请书与附件装订成册(不得添加其它封面,附件装订在申请书后),一式一份。申报材料要求A4纸,尽量双面打印,左侧装订(装订时不得添加其它封面)。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审批表(附件3)。

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附件5)。

申请人承诺书(附件6)。

⑤形式审查自查明细表(附件9 )。

同时发送-⑤材料的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3月11日-18日,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正式申请书,反馈意见后退回申请书进行最后一次修改与提交。

3月19日-20日,学校设置截止时间关闭系统,按规定向基金委报送申请书终稿。

(二)科研伦理审查流程

1.医学伦理审查

涉及到医学伦理的项目,请务必在2023年2月20日-2月23日期间向广西中医药大学伦理委员会申请审查,该委员会将于2月24日-2月28日集中进行审查。审查要求及联系方式如下:

(1)各单位、部门汇总上交伦理审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kjccgk2013@163.com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科技处。

(2)医学伦理审查材料包括:科研伦理审查信息汇总表、申请书或研究方案、伦理审查申请书、主要研究者简介、知情同意书(必要时)、伦理委员会审查批件等电子版。

(3)审批同意后请到合德楼313科技处成果科办公室领盖章的审批件。

(4)联系人:于  丽、杨  洋,联系方式:0771-4733943。

2.动物伦理审查

涉及到动物实验福利伦理的项目,请务必在2023年2月20日-2月23日期间向广西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委员会申请审查,该委员会将于2月24日-2月28日集中进行审查。审查要求及联系方式如下:

(1)各单位、部门汇总上交伦理审查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sydwflll@163.com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科学实验中心C229。

(2)动物伦理审查材料包括:科研伦理审查信息汇总表、申请书或研究方案、项目申请中涉及动物实验伦理资格审查意见表等电子版。

(3)审批同意后请到科学实验中心C229领盖章的审批件。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曹颖颖:13978856205、黄正团:18177117541。

3.生物安全审查

涉及到生物安全的项目,请务必在2023年2月20日-2月23日期间向广西中医药大学生物安全委员会申请审查,该委员会将于2月24日-2月28日集中进行审查。审查要求及联系方式如下:

(1)各单位、部门汇总上交生物安全审查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kejichujihuake@163.com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合德楼313

(2)生物安全审查材料包括:科研伦理审查信息汇总表、科研项目生物安全风险评估表、负责人简历、项目申请书或研究方案、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等电子版。

(3)审批同意后请到合德楼313领盖章的生物安全保障承诺书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星兆、刘显0771-3941063。

六、联系方式

申请期间如有疑问,请申请人先联系所在单位、部门的科管人员。确无法解决的问题,可联系学校科技处、国家基金委网上客服咨询。

各二级单位科管及联系邮箱,包括:基础医学院 张齐(654533665@qq.com)、药学院 唐云丽(214998680@qq.com)、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韦俞伽(361491282@qq.com)、壮医药学院 施学丽(575794426@qq.com)、瑶医药学院 白燕远(337125802@qq.com)、护理学院 陈玲 (181135005@qq.com)、针灸推拿学院 芮靖琳(317615987@qq.com)、骨伤学院 陆延(luyan0082@163.com)、科学实验中心 蒋凌风(jianglingfeng@126.com)、海洋药物研究院 谢沛桃(245210630@qq.com)、教学实验实训中心 银胜高(51262905@qq.com)、博物馆 张沥仁(119730800@qq.com)、体育部 张艳(1250141377@qq.com)、成人教育学院 杨继峰(33186809@qq.com)、广西中医学校 黄燕良(312058807@qq.com)、赛恩斯新医药学院 柳贤福(176336350@qq.com)、制药厂 谭安蔷(164647373@qq.com)、第一附属医院 罗远(122104579@qq.com)、瑞康医院 陈夏(179724884@qq.com)、国际壮医医院 杨鹏(gxmyykjb@163.com)、第三附属医院 易其星(233467665@qq.com)、附属923医院 黎柳瞩(530369641@qq.com)、广西骨伤医院 陈艳(gxgsyykjk@163.com)、桂林市中医院 闫芳(1602652002@qq.com)、北海市中医医院 李春雨(bhszyyykjk@126.com)、梧州市中医医院 刘存东(kjk0774@163.com)、玉林市中医医院 何云(344592363@qq.com)、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张帅(yimingsir@163.com,其他单位及部门老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

联系人:刘显、李熠毅。

联系电话:0771-394106318260875634、13407749973

联系邮箱:kejichujihuake@163.com

联系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13室。

 

相关链接: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址 http://www.nsfc.gov.cn/

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登陆网址 https://grants.nsfc.gov.cn

 

 

附件:(相关附件及通知请到中医药大学科技群(qq群号133617005)或OA系统下载)

1.科研伦理审查资料(含医学伦理、动物伦理及生物安全审查)

2.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审批表

3.广西中医药大学在研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人员查询表

4.各单位、部门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6.联合申报项目合作协议书

7.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

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自查明细表

9.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

1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规定

11.广西中医药大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概况及目录

12.广西中医药科学实验中心公共平台设备

1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培训手册

14.简历上传说明

15.境外人员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知情同意书

16.四类科学问题属性案例说明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3年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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