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西中医药学术传承试点项目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遴选2023年度广西中医药学术传承试点项目的通知》(桂中医药科教发〔2022〕20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度广西中医药学术传承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详见附件1。
二、申报方式
各单位、部门须于10月24日17点前将审核合格的纸质申报书(一式五份)、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审批表(一式一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盖章)交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其余请参考附件2。
三、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申报人先联系所在单位、部门的科管人员。确无法解决的问题,可联系学校科技处,中医药局业务处室。
学校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显、李熠毅
联系电话:0771-3941063、18260875634、13407749973
联系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13室
附件:
1.自治区中医药局关于遴选2023年度广西中医药学术传承试点项目的通知(桂中医药科教发〔2022〕20号)
2.中医药学术传承项目和传承人遴选管理办法(试行)
3.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申报审批表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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