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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和极地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8 16:35:5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部门:

根据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和极地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2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原文网址: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20614/4936.html)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海和极地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项目组织与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

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2年12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4. 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 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预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6. 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 项目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报流程

1.请申报人于7月15日前联系科技处计划科,以便做好相关组织服务工作。

2.填写预申报书。申请人联系科技处创建申报账号及申报项目授权,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预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

3.申报指南材料请联系学校科技处或登录申报系统获取。

4.我校预申报书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

5.申报人签署《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审批表》,由二级单位审查申报材料并于截止日期前报送至科技处。

6.填写正式申报书。通过首轮评审和直接进入答辩评审的项目申请,通过国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三、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申报人先联系所在单位、部门的科管人员。确无法解决的问题,可联系学校科技处,科技部相关业务处室。

    学校科技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显、李熠毅

联系电话:0771-3941063

联系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13

联系邮箱:kejichujihuake@163.com

科技部业务咨询电话:

“深海和极地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咨询电话:010-58884871,010-58884877

 

附件:

1.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审批表

 202207081635436301.docx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2年7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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