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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发布时间:2022-04-08 09:49: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 、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2〕12)(附件1),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2)要求,现将我校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一)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学校申报的项目由自治区教育厅提名。

(二)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人联合提名1项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双一流”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管辖的有关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

二、提名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二)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三)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四)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五)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2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六)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三、提名程序

(一)4月13日前,请各单位、部门将《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附件3发送至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邮箱kjccgk2013@163.com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由教育厅向教育部申请后,学校统一发送给各项目负责人。

(二)4月28日前,项目完成人将项目公示内容(见附件4)发科技处邮箱。

(三)5月9日前,项目完成人按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5)的要求,凭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节假日8:00—18:00)完成网络填报并提交项目。

(四)5月12日,项目完成人打印装订提名材料,将纸质提名书3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2份(附件6);报送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

(五)涉及国家秘密的专用项目请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办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联系

联系人:于丽    联系电话:4733943

联系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13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 2022 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公示模板

5.2022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6.回避专家申请表

科技处

2022年4月4日

202204080921551247.doc

202204080921552516.pdf

202204080921550238.doc

202204080921555332.doc

202204080921552611.doc

2022040809215716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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