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1〕3号)》(见附件1)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见附件2)办理结题手续,并按要求完成以下事项:
一、上传结题材料
各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4月12日前通过系统申请结题,上传结题支撑材料,其中获得经费资助的项目,应根据系统提示上传加盖学校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决算表”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核与报送材料
4月13-15日二级单位科管登录系统审核结题材料,督促项目负责人修改。4月16日-20日,科技处工作人员在系统审核材料并反馈意见,负责人完善材料后报送结题材料终稿。科技处对结题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用印后报送项目主管部门。
三、相关说明
结题范围、结题条件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岑孝清、李熠毅,0771—3137535。
附件:
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桂教科研〔2021〕3号)
2. 2017-2020年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立项名单
3.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财务决算表模板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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