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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第一季度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5 16:15:3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部门:

科技处现已开始进行2021年第一季度成果登记工作,为做好本次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保证科技成果登记无遗漏,现就开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范围

具备以下资格之一的科技成果准予登记:

(一)通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评审;

(二)通过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三)获得行业准入、新产品认定(登记);

(四)通过审定(认定、鉴定)的动、植物新品种;

(五)获得登记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和软件著作权;

(六)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七)已获得批准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八)具备科技成果认定资格的机构认定的其他科技成果。

二、成果登记时间

具备准予登记资格的(一)至(四)类科技成果应当在取得相应资格十二个月内申报登记;(五)至(八)类科技成果须在获得授权或批准实施相应资格三年内申报登记。

三、成果登记流程

1、下载正确版本的成果登记表:下载地址:广西中医药大学官网——科学研究——下载中心——成果登记材料(目前表格版本有效期至:2021年12月); 2、填写相应成果登记表:填写内容必须与证书一致;填写后将成果登记表电子版+证书复印件提交各单位、部门科管人员审核;    3、二级学院科管审核通过后,统一将电子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按“二级学院/部门名称+科技成果登记+月份”命名;纸质版成果登记表打印后和证书复印件一并装订(左侧线装,一式1份)。4、科技处对材料进行审核,有误的材料返回修改;5、通过科技处审核的材料,将相关证书原件交科技处,科技处统一申请用印,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广西科学技术情报所审核。6、情报所审核后将分配成果登记号和密码,科技处将及时反馈给各单位、部门科管人员,成果登记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http://cgdj.gxkjcg.com 填报(内容须与通过审核的纸质材料一致),逾期不填,成果登记号将被取消。7、由各单位、部门科管人员到科技处统一领取本单位、部门成果登记使用的证书原件并退回负责人。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部门统一收集、审核后的材料于2021年3月18日17:00前将登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申请成果登记的负责人可实名加入成果登记交流QQ群:768596091(需注明单位+姓名)。

不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联系。

联系人:于丽   杨洋    联系电话:4733943

邮箱:kjccgk2013@163.com

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13室。

附:成果登记材料.rar

科技处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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