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恢复科技成果登记时限的通知》(桂科成字〔2020〕87号)要求,从2020年7月1日期恢复计算科技成果登记时限,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计入成果登记时限。为做好202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保证科技成果登记无遗漏,现就开展2020年成果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果登记范围
1、2020年6月30日前须完成成果登记的各类科技成果。
2、其他符合成果登记要求的的科技成果。
二、成果登记时间
1、2020年6月30日前须完成成果登记的各类科技成果材料必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统一提交到科技处,以便按时完成后续手续。
2、其他成果登记材料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成果登记实施细则(修订)》部分条款的通知(桂科成字〔2018〕22号)规定,可于本年度9月10-15日、12月10-15日由各单位、部门统一报送科技处办理后续流程。
三、成果登记流程
1、下载正确版本的成果登记表:下载地址:广西中医药大学官网——科学研究——下载中心——成果登记材料(目前表格版本有效期至:2021年12月); 2、填写相应成果登记表:填写内容必须与证书一致;填写后将成果登记表电子版+证书复印件提交各单位、部门科管人员审核; 3、二级学院科管审核通过后,统一将电子材料和汇总表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按“二级学院/部门名称+科技成果登记+月份”命名;纸质版成果登记表打印后和证书复印件一并装订(左侧线装,一式1份)。 4、科技处对材料进行审核,有误的材料返回修改; 5、通过科技处审核的材料,将相关证书原件交科技处,科技处统一申请用印,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广西科学技术情报所审核。 6、情报所审核后将分配成果登记号和密码,科技处将及时反馈给各单位、部门科管人员,成果登记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科技成果登记系统http://cgdj.gxkjcg.com 填报(内容须与通过审核的纸质材料一致),逾期不填,成果登记号将被取消。
7、由各单位、部门科管人员到科技处统一领取本单位、部门成果登记使用的证书原件并退回负责人。
四、材料报送及联系方式
请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登记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申请成果登记的负责人可实名加入成果登记交流QQ群:768596091(需注明单位+姓名)。
不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联系。
联系人:于丽 联系电话:4733943
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13室。
附:成果登记材料
科技处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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