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营造良好学术环境,引导全校师生遵守学术规范、坚守学术诚信,摒弃学术不端行为,切实把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观念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坚定信念,现结合我校“三全育人”建设工作,开展相关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宣讲教育活动,相关宣教活动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建设有关政策文件
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三全育人”教育相关内容,学习方式不限。
二、积极开展主题宣讲活动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和附属单位在2018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间组织教职工、学生开展主题宣讲、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科研人员和学生积极树立诚信意识,维护科学道德,确立严谨治学的品格。要求各单位、各学院至少开展1场专题讲座。
三、组织师生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和附属单位组织师生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签署的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由各单位和部门留存,承诺书签署情况汇总表于2018年10月9日上交学校科技处。
四、其他要求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和附属单位在2018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间组织教职工、学生开展签署承诺书、科研诚信相关宣讲、教育活动。承诺书签署情况汇总表要求在2018年10月9日前报送科技处,其他材料(含活动总结、活动照片)要求在10月25日前报送科技处。纸质版报送地址: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图书馆503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gxtcmukjc@163.com。
联系人:于丽 联系电话:0771-4953042。
附件: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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