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8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2018年度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的动员会,确保高质量完成课题申报工作。现就组织申报2018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指导思想及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材料《2018年广西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指南》。
二、申报的课题要注重学科体系创新、学术观点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应用对策研究应着眼新形势下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服务国家和地方当前发展重大需求,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决策参考价值;基础理论研究应聚焦学科发展前沿、反映广西特色,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倡导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相互融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着力推出一批优秀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所有学科的申报都要按照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布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并注明主要涉及学科;允许申报者在《课题指南》以外自行设立课题进行申报,但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要求。
四、课题立项的类别:本年度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置重点委托项目(该项目下半年由广西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集三类。
五、课题研究完成时限:基础研究一般为2至3年,应用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一般为一年。
六、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理论工作者及实际工作者;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2年5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七、课题申请限项规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加两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请;在研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请。(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广西社科规划课题及其他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18年5月30日之前的可以申请),且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的申请。(3)不得以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申请广西社科规划课题。(4)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广西社科规划课题。(5)被终止的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
八、课题申请人须按广西社科规划办提供的《申请书》和《活页》(2015年6月版)填写,如使用其他版本的《申请书》和《活页》,将不予受理。申请课题须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广西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九、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最终成果采取匿名通讯鉴定和匿名集中鉴定相结合的方式。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
十、申报时间及要求:
1.课题申报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2018年6月13日。
3.纸质材料均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申请书》和《活页》各一式五份(采用“1夹9”方式叠放,即将4份《申请书》和5份《活页》单独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的中缝处。不要把单份《活页》分别夹在每份《申请书》中),并于2018年6月13日前交至仙葫校区图书馆503室,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郭尔楚 0771-3941063
科技处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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