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校级科研项目、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2017年下半年校级科研课题、大学生科研训练课题结题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按预定研究计划到期且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二级学院审核后,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项目资助”或“广西中药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课题××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申请结题项目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二)填报材料包括结题汇总表(一式1份)、结题申请书(一式1份,最后一页的“经费决算表”必须加盖财务部门的公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一式1份)、结题支撑材料(一式1份),以上材料报送至各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审核汇总盖章后,在11月24日前统一上交至科技处计划科(仙葫校区图书馆503室)。所有材料A4 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将结题申请书和结题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各单位、部门,统计汇总后按上述期限统一发送至科技处计划科邮箱,为方便审核,结题材料的编排顺序须与结题汇总表的顺序一致,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李熠毅 郭尔楚 0771-3941063
联系邮箱:kejichujihuake@163.com。。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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