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5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及教材工作量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及教材奖励办法>的通知》(桂中医大教师〔2014〕43号)(附件1)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发放2015年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及教材工作量。领取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1.此次工作量统计以各学院、部门为单位填报,统计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正式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及公开出版的教材。
2. 各学院、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填报“2015年教学论文著作及教材工作量统计表”(附件2)和报销单(附件3),在领取人及经办人签名后,将报销单交到所在单位核对,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在“科室负责人处”签名,汇总后于3月20日前统一将报销单及“2015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及教材工作量统计表”纸质版交于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所项目管理科,并将以上表格电子版及发表论文著作的PDF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pengcfd@qq.com,证明材料请按统计表顺序排序,邮件标题统一为“XX部门2015年度教学工作量统计”。
3.报销单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领导、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后统一返回所在学院、部门。工作量统计负责人收到签字完整的报销单后再到财务处办理领款手续(财务处计税时间校内老师每月10-27日,校外人员5-27日)。
4. 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及教材工作量只能造表发放,不能用票据报销。
5.所有工作量请在2016年5月之前领取完毕。
6.经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领导、分管校领导签字的报销单,为领款凭据,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报销单填写说明:函头“广西中医药大学 报销单”的中间空白处填入“2015年度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及教材工作量”,预算经费代码“04B77-500101001”,预算经费名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专项”,并填好“姓名”、“标准”(xx.00)、 “数量()”、“应发金额”(xx.00)、“本页金额合计” (xx.00),并经领款人签名、经办人签名、科室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名;“主管处(系)负责人”处不填。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彭莉萍 电话:4733845,18577084525.
附件:1.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及教材奖励办法》的通知
2.2015年教育教学论文、著作及教材工作量统计表
3.广西中医药大学报销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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