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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5-11-17 16:03: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桂教高教〔2013〕4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改项目申报的范围是高等学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教学特色培育和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二、申报条件
    1.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有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且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教师,不得新申报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项目申请人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的自治区级教改项目。项目组成员参研自治区级教改项目不超过3项。
    2.已获得过各级教学成果奖励的,无创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近五年内已获得新世纪教改工程立项的项目,在研究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厅局立项的课题以及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立项的课题不再参加此次立项申报。
    3.项目立项向未获得过自治区级教改项目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向在海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倾斜。
    三、申报材料
    1.《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书》一式1份(见附件1、附件2)。需提供电子版本。
    2.如确有反映立项项目的支撑材料或供专家评审时查阅的备查材料,请将材料装订成册(用软皮平装),提交1份。
    3.在海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一线青年骨干教师申报项目的,请提供有关学历证明复印件1份。
    四、申报程序
    2014年度新世纪广西教改项目实行限量申报,我校限报20项。
    1.申报人填写《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书》一式1份,并提供电子版本。注:申报类型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A类、一般项目B类三种。
    2.申报材料以院(部)为单位提交,各单位填写《2014年广西高等教育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经二级学院(部门)盖章后,由各二级学院(部门)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和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本)于 6月25日下午5点前统一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特别提醒:附件2《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书》的电子版本命名:各单位名称+项目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
注: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电子邮件地址:109829069@qq.com。
    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在6月28号左右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校内评审通过的申请人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通知后在7月初进行网络申报和提交3份申报书。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络申报。申报人登陆http://spe.gxtc.edu.cn/gxjggc填报申报立项项目,并上传立项项目申请书,详细步骤见网站上的申报流程。上传申请书的电子版必须与提交的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其他支撑材料或备查材料不用上传。
   
    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
    联系人:曾学文,电话:3146616,15907813718,2016(内线)。
 
 
 
 
附件:
附件1: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申请书
附件2:广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评审书
附件3:2014年广西高等教育教改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桂教高教〔2013〕48号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3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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