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海洋药物重点实验室外来科研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外来科研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保证实验室的正常、安全运行, 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目前非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已列入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名单的不必提出申请。非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包括:本校非本重点实验室人员、本校非重点实验室教师指导的研究生、本科生及外单位与本重点实验室教师有合作的外校科研人员。
第三条 准入制度
拟进入重点实验室的外来科研人员,必须会同本重点实验室合作者向我重点实验室提出申请,填写进入实验室申请表 (见附件《广西海洋药物重点实验室安全准入申请》(外)) ,填写拟进行的研究课题,计划使用的设备,预计使用实验室的时间等 (研究生需交导师或课题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名,外校人员应附上研究计划) ,得到重点实验室领导同意并签订承诺书。
第四条 安全管理
1、进入重点实验室前必须经过实验室安全培训,合格者方可正式进入实验 室工作;
2、大型/精密仪器必须经过所在实验室管理人的同意并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 爱护仪器设备,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如实记录实验数据。未经许可不得进行超出申请实验范围的工作,不得动用与实 验无关的仪器设备及其他物品。损坏仪器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3、不准在实验室计算机上玩游戏、浏览非法网站或观看无关音像制品.不准将 实验室物品带出室外。
4、保持室内整洁,实验中丢弃的污废物或废液要按指定地点倾倒。
5、实验时要切实注意安全,若发生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向工作 人员报告,待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实验。
6、进入实验室后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打闹,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 不 准乱丢纸屑杂物,要保持实验室和仪器设备整齐清洁,按时值日。
7、当天完成实验后,应清理实验用品,关好门窗水电,将仪器设备恢复原位,。
8、对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设备而 造成损失的,须照价赔偿。
9、对违反规章制度所造成的事故和损失,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 以严肃处理。
10、结束实验室工作之前,必须填写"离开实验室申请表",清理、带走自备的 实验相关试剂、器材,交还实验室的所有财物、准入证、钥匙,经实验室工作人员审 核并签名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四条 保密制度
外来人员对研究院的实验情况有保密的义务,未经允许不得外带、拷贝计算 机的信息、资料,不得剽窃、盗用已有的研究成果。不得外传本研究院的研究课题 和研究成果。
第五条 研究成果
1、以在本重点实验室取得的研究数据发表学术论文、报科技奖励及申请专利等成果时,署名单位需包含“广西海洋药物重点实验室” ,英文名称为: Guangxi Key Laboratory of Marine Drugs。
2、发表学术论文、申请专利,报科技奖励等成果时,署名应包括参与项目 研究的广西海洋药物重点实验室固定人员。
第六条 处罚
1、未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允许,严禁私自带其他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严禁 将实验室任何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一律禁止进入实验室!
2、在实验室期间,对严重违反实验室管理制度和规章者,实验室管理人员 将进行通报,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者,本人禁止进入 实验室!该导师列为黑名单,拒绝其以后的所有申请。
单点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