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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督促财务报账的的通知

作者:财务科 发布时间:2016-05-27 15:33:11 浏览次数: 【字体:

学校各部门、各科室:

目前,学校各部门、各科室正在加快经费的支出,部分职工已从学校财务科办理借款手续,但尚未办理支票报销手续。请这部分职工加快对已借款项的报账手续,并就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从学校财务科已办理借款手续的,务必在今年12月20日前,到学校财务科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如在12月20日前暂不能办理还款手续,必须说明原因,并承诺最后的还款日期,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如不能按时办理还款手续,自今年12月21日起,财务科将暂停发放借款人的工资、劳务费及课酬等。

二、对于今年的软性经费(含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接待费、培训费等),必须在今年12月20日(含)前将相关零星报销现金的支出票据交学校财务科,超过规定时间财务科不再接收相关票据。

三、对于今年的设备采购、材料购置、基建修缮等各种硬件购置款项,原则上应在今年12月20日前完成付款手续并将相关支出票据交学校财务科,已借经费的必须在今年12月20日前办理还款手续。超过规定时间参照本通知第一条办理。

特此通知,并请大家及时报账。

 

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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