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关于对2025级李雪玲等400名学生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41号)、《广西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桂中医大〔2024〕31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在规定期限到指定地点(校本部或教学点)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假期一般不得超过2周(含2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经我院统计,共有2025级李雪玲等400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现研究决定,拟给予李雪玲等400名学生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现对以上400名学生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4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邮寄材料的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反馈至广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与学生管理科。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771-3136191。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办公楼116号,邮编:530001。
本公示视为拟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决定的送达。
附件1:广西中医药大学2025级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学生名单.xlsx
广西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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