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设置校外教学点公示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经我校与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等7家单位协商,由合作单位申请、成人教育学院实地考察评估,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议通过后,我校拟在广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中医学校、广西科技大学附属卫生学校、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融安县人民医院、广西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7家单位设置广西中医药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 — 3 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3月3日下午17时前与广西中医药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771-312665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办公楼121号。
电子邮箱:gxzyydxcjy@163.com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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