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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宣传栏建设项目学校询价采购公告

来源:资产管理处 作者:资产管理处 日期:2021-11-0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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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医药大学拟对广西中医药大学宣传栏建设项目采用学校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宣传栏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UCM-2021-CG-044。

二、上限控制价

采购金额:大写:壹拾壹万玖仟肆佰元整,小写:¥119400.00元

三、采购方式:学校询价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经营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2.报价人与广西中医药大学没有发生过经济纠纷或违约记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五、采购内容:详见附件3: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需求

六、交货(实施)地点及时间:

1.广西南宁市(由学校指定地点)。

2. 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完成。

七、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不少于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报价人应于2021年 11月 10日上午10:00时前(法定节假日不接收)递交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报价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要以递交到学校采购经办人时签收时间为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合德楼225办公室。

3.报价文件递交联系人:刘老师 0771-4953480

九、报价文件要求及内容

1.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宣传栏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UCM-2021-CG-044

2.采购需求及响应报价表(详见附件1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

5.服务承诺函(格式自定)

6、所有提交的报价文件须一式两份。

以上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文件必须字迹清晰,凡因字迹不清晰导致容易引起歧义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文件未按规定签章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3.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4.投标报价超过上限控制价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5.未按照报价表标明的具体参数和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十一、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二、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评审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报价相同时,依次按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技术指标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交货期短优先、故障响应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报价相同且前述指标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各成员对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当场投票表决,得票多者优先;按前述程序仍无法确定供应商排名顺序的,由评审小组抽签决定),并依照次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我校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十三、清单及项目采购需求答疑联系方式:李老师 15807810646、0771-3134562

附件:

202111021628211607.docx

202111021628215007.docx

20211102162822279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