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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1-01-1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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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葫校区职工住宅小区各业主:

    为推进我校仙葫校区职工住宅小区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根据《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7号),以及南宁市房产局关于实施《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457号等文件规定,业主需交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

    已配置电梯的物业,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7元。

    二、交款时间及交款方式

交款时间为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2月5日,交款请转账到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生活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账户,并备注业主姓名及房号(      单元   房)。

开户名: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生活区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

账号:4505015971550000019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仙葫支行

三、工作要求

根据《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仙葫校区职工住宅小区业委会统一代收各业主需交的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后,以栋为单位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到南宁市房产资金管理中心专户。为保证不动产权证如期办理,请业主们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咨询联系电话:赖老师18078112466,苏老师15177135508,梁老师13978818568。

特此通知。

附件:《南宁市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自然栋信息统计表》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21年1月19日

南宁市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自然栋信息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