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训班”的通知
学校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17〕6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和科技服务社会水平,现定于2018年6月21-22日在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达道楼4楼A405会议室(药学院会议室)举办“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培训班”,请各有关单位、部门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8年6月21-22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日程安排表);
二、培训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达道楼4楼A405会议室(药学院会议室);
三、培训内容:详见附件1培训班日程安排表。
四、参加人员:
1.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学工处、团委、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图书馆等相关部门人员;
2.药学院、基础医学院、骨伤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壮医药学院、瑶医药学院、护理学院、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瑞康临床医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各二级学院科研管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3.附属国际壮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附属瑞康医院、制药厂、赛恩斯新医药学院等附属单位科研管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4.科学实验中心、石墨烯生物医药应用技术研究院、壮瑶药协同创新中心、农作物废弃物功能成分研究中心、壮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平台管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5.热烈欢迎其他有兴趣的师生积极报名参加!
五、报名与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部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并填写《报名回执表》(附件2)于6月20日12:00前将电子版发到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处部门邮箱(cgc2017@126.com),邮件标题以“部门/单位+培训班”命名。参会人员请提前10分钟抵达培训现场并将手机调为静音。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处,联系人邓延秋(0771-4953557,18100772605)、吴培斌(电话:0771-4953557,15277060166)。
广西中医药大学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处
2018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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