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的主体作用,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的有序运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广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现将《广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章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7年6月26日
广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广西中医药大学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简称“学教会”)是在学校教育评价与质量保障中心的直接领导下,参与学生教学管理的学生组织,是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与纽带。
第二章 宗旨
1.以“反馈教学信息,促进良好教与学的关系,提高教学质量”为宗旨,进行教学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反馈,促进学生学习成果为目的的学生组织。
2.“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培养学生的教学自我管理意识,以监督、检查、处理、即时信息反馈为主要形式;以相互监督,共同提高为建设理念。
3.建立和完善学校与学生沟通、互动的长效机制度化,促进学校提升、改进教学与教学管理水平。
4.引导和督促广大同学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教学的稳定和秩序,协助促进、提高我校的教风、学风。
第三章 组织机构
1.学教会在学校教育评价与质量保障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年选举一次,每届任期一年。
2.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二至三名,委员若干。原则上主任由校学生会学习部长担任,副主任由校学生会学习部副部长担任,委员由校学生会学习部干事及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担任。
3.委员要求思想觉悟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强,学习成绩优良以上,没有不及格科目,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具有一定的调研能力,善于收集各方信息,具有统计、分析、处理信息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良好的表达能力。如有违法、违纪行为,不遵守工作制度和委员会章程的,将撤销委员资格。
4.委员会下设秘书组、宣传组、信息服务组。各小组按委员会部署统一协调开展工作。
第四章 岗位职责
1.主任:负责主持学教会的全面工作,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各项工作计划以及布置各项工作。指导、帮助、检查、督促学教会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代表学教会参加校内有关会议,向上级领导和组织反映情况、参与管理有关事务。
2.副主任:协助学教会主任制定总体工作计划和开展日常工作。协助主任指导、监督和协调各组的工作,检查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及时向主任汇报工作。
3.秘书组:负责学教会的会议记录与通报工作,负责各项文档资料的保存及干部资料的存档,做好学教会全体成员的工作考核与评定。
4.信息服务组:负责日常的接待与解答同学咨询工作,收集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向学校相关部门反馈,并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学生。
5.宣传组: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学教会开展的活动进行宣传,协助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负责定期出版简报、板报等。
第五章 工作职责
1.注重了解、收集、归纳学生对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情况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协助学校解决问题。
2.及时发现并汇报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各种现象,尤其是关于思想意识形态方面的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对及时反馈重要信息的委员,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
3.积极参与学校和二级学院开展的各种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组织各类学生的自主学习活动,带领广大学生不断提高自我教育、自主学习的能力。
4.积极发挥学生自我管理的精神,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为推进学校教学工作建言献策。
5.开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各种教育教学调查和科研活动。
6.做好学校与学生联系的桥梁与纽带工作,协助学校组织的各项教学事务活动。
第六章 工作制度
1.学教会的每个成员都要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2.委员会每2周召开会议一次,听取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同时研究和安排有关工作任务。各学院学习部部长每月召开一次学习委员会议,充分了解同学在端正学风、考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充分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做好学生教学管理方面的上传、下达工作。必要时召开临时会议。
3.每学期开学,学教会主席向全体委员通报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学教会主席向全体委员做工作总结。
第七章 附则
本章程经学教会全体会议通过,由校教育评价与质量保障中心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在学生教学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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