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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研究

关于做好2019年我校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1 16:06:16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 做好 2019年 我校 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9〕31号)文件精神, 2019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已启动。为增强我校教学成果竞争力,力争取得好成绩,学校决定开展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实现自治区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有新增长,为下一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打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规划选题  

1. 确定培育选题采用“学院申报+学校统筹”的思路,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结合本单位前期基础、教学改革特色,提出拟培育的选题,学校教评中心负责统筹规划、组织指导。  

2. 选题原则上以校教学成果奖、各级教改教研项目、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高质量的教学研究论文论著为基础,以解决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或教学前沿问题为目标,进行培育。选题要注重成果的可借鉴性、可复制推广性。各学院(教学部)可以借鉴参考2018年国家教学成果奖、2017年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见附件),但不能雷同。  

3. 学校拟培育23个项目。根据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在岗位人员数量,结合近3年校级、区级教改教研立项情况,具体分配名额为:基础医学院3项、药学院3项、瑞康临床医学院4项、第一临床医学院4项、护理学院1项、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1项、马克思主义学院1项、壮医药学院1项、体育部1项、外语部1项。其它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共3项。  

4. 非二级学院(教学部)教职工申报成果奖,成果必须根据内容经由二级学院(教学部)或相应职能部门申报。高职类成果将单独申报,不再列入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范围。  

5. 学校培育项目不等于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的成果。项目培育过程采取滚动淘汰制。专家提出意见后,修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不再列入培育项目范围。最后上报的11项成果以及排名,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而定。  

(二)组建团队  

各学院、教学部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教学名师、一线骨干教师的作用,组织落实,组建高水平项目团队。鼓励各单位以项目为纽带联合组建团队,与校外单位联合申报。  

(三)制订方案  

项目团队根据学校总体进度安排,制定成果的培育方案,做好成果核心观点凝炼,收集支撑材料,撰写教学成果申报书和成果总结。  

三、进度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负责部门  

5月15日~6月6  

二级学院培育和遴选、填写成果总结和申报书、收集支撑材料。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6月6  

二级学院上交材料。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6月10日~6月15日  

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审阅。  

教评中心  

6月17~6月18日  

整理专家意见,并向二级学院反馈。  

教评中心  

6月19日至6月27日  

二级学院修改材料。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6月28日  

二级学院上交修改后的成果材料。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6月29日~7月5日  

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遴选11个教项目推荐参加自治区教学成果评审。  

教评中心  

7月6日~7月12日  

校内公示。  

教评中心  

7月13日~7月15日  

正式申报。  

教评中心  

   

三、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盖章的《2019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附件2)。  

(二)《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请书》(附件3),电子档为不超过10MB的PDF文档。  

(三)教学成果总结报告(不超过5000字)、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为不超过20MB的PDF文档。  

(四)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电子档为不超过50MB的PDF文档。成果如为教材,无须提交原件,只须提交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的复印件。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应提供avi格式的视频材料,制成独立光盘一式3份。  

(五)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  

所有材料只须提交电子版,每一个成果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按照“学院名称+成果名称+负责人名称”的格式命名夹。不接受个人申报,请各二级学院按照学校进度表要求统一发送材料到359632686@qq.com。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146616,13627878583。  

   

附件:1.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19〕31号)  

      2. 2019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推荐成果排序汇总表  

      3. 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申请书  

4.关于公布2017年广西高等教育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的通知(桂教高教〔2017〕37号)  

      5.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公布第十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名单的通知(桂中医大教评〔2019〕2号)                         

   

   

   

                                                                           教育评价与质量保障中心      

                                                                            高等教育研究所(合署)  

                                                                                      201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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