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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瑶医药学院临床教研室教学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18 13:52:16 浏览次数: 【字体:

广西中医药大学瑶医药学院临床教研室教学检查制度    

第一条总则  

教研室教学检查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教研室秘书协助,按照学校、院系的有关文件要求及教研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迅速上报系部及有关部门,请求帮助解决,以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条教学检查的时间  

分别为每学期开学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以及日常性随机教学检查。  

第三条教学检查的内容  

(一)开学初教学检查  

1、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教室、多媒体、教具等)是否妥当。  

2、教师的教材、教学进度表、授课计划、教案、讲稿和课件是否符合要求。  

3、学生点名情况及课堂教学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4、教研室主任随机听课、查课,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期中教学检查  

1、教学任务具体执行情况。  

2、调停课情况及相关记录。  

3、授课计划中课程内容的调整情况及相关记录。  

4、学生上课情况及课堂教学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听课、评课记录。  

6、评学、评教活动:组织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对教学的反馈意见。由教研室主任主持,秘书协助组织;邀请的学生在性别、职务、学习成绩等方面都要具有代表性;与会教师必须包括教研室主任、秘书及任课教师,欢迎其他教学人员参加。详细了解学生各方面的情况,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由秘书纪录及整理存档。  

(三)期末教学检查:  

1、检查期考出题工作,把好试题质量关,做好保密措施。  

2、检查监考安排,检查考纪考风。  

3、检查改卷评分、考试分析工作;作好教学总结,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检查下学期教学任务及工作计划,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四)日常性教学检查:  

不定期随堂听课,不定期组织学生座谈,了解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及教学效果。  

第四条教学检查结果的记录、上报、存档  

每次教学检查特别是开学初、期中及期末教学检查,其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及处理办法都要作好详细记录,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院系及学校有关部门,由教研室秘书负责整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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