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我校2016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成绩斐然

来源:科技处 作者:王孝勋 日期:2017-02-10 点击数:
分享到:

日前,广西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发布2016年度广西科技成果登记项目目录的通知》(桂科成字〔2017〕8号),公布了《2016年度广西科技成果登记数量排名前十位单位》,我校及附属单位榜上有名,其中学校登记的32项科技成果在大专院校类排名第7;第一附属医院、附属瑞康医院分别为32项、20项,在医疗机构类分别排名第2和第7。

希望我校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完成人及时提交材料予以申报登记;已登记科技成果的完成人,积极申报科技奖励,并踊跃与企业技术需求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我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附:准予登记的科技成果及申报登记时限:

(一)通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评审;

(二)通过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三)获得行业准入、新产品认定(登记);

(四)通过审定(认定、鉴定)的动、植物新品种;

(五)获得登记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和软件著作权;

(六)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七)已获得批准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八)具备科技成果认定资格的机构认定的其他科技成果。

具备准予登记资格的(一)至(四)类科技成果应当在取得相应资格六个月内申报登记;(五)至(八)类科技成果须在获得授权或批准实施相应资格一年内申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