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6年科技成果登记工作成绩斐然
日前,广西科技厅印发了《关于发布2016年度广西科技成果登记项目目录的通知》(桂科成字〔2017〕8号),公布了《2016年度广西科技成果登记数量排名前十位单位》,我校及附属单位榜上有名,其中学校登记的32项科技成果在大专院校类排名第7;第一附属医院、附属瑞康医院分别为32项、20项,在医疗机构类分别排名第2和第7。
希望我校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完成人及时提交材料予以申报登记;已登记科技成果的完成人,积极申报科技奖励,并踊跃与企业技术需求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我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附:准予登记的科技成果及申报登记时限:
(一)通过科技成果评价、鉴定、评审;
(二)通过科技计划项目验收;
(三)获得行业准入、新产品认定(登记);
(四)通过审定(认定、鉴定)的动、植物新品种;
(五)获得登记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和软件著作权;
(六)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七)已获得批准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八)具备科技成果认定资格的机构认定的其他科技成果。
具备准予登记资格的(一)至(四)类科技成果应当在取得相应资格六个月内申报登记;(五)至(八)类科技成果须在获得授权或批准实施相应资格一年内申报登记。
单点登录
账号密码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