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关于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宣讲教育
11月9日上午,药学院在仙葫校区达道楼A405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药学院卢汝梅副院长为本次宣讲学习的主持人,奉建芳院长为本次宣讲学习的带领人,药学院部分教职工、研究生及本科生代表共149人参加了本次宣讲学习。
宣讲中,奉建芳以我们药学人作为人类生命健康服务的最重要角色为学习的引入,说明科研诚信与学术不端带来的严重影响,接着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教育部、我校关于科研诚信建设、学术不端的文件制度,强调了科研工作者的科学道德规范,认为科研工作者应有严谨的科学探索精神,实事求是做学问,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强调了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基石,告诫全体教师、研究生及本科生要坚守底线、严格自律,恪守科学道德准则,遵守科研活动规范,践行科研诚信要求,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卢汝梅在结束讲话时以大量的违背科研诚信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讲解了学术不端行为常见的表现形式,具有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并强调指出,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科研诚信,学术道德规范的榜样。
卢汝梅副院长(左)奉建芳院长(右)
宣讲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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