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检查组到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检查指导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纪发〔2017〕2号)文件要求,从今年3月到7月,广西中医药大学在全校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4月27日下午,以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厂长、党委书记何天富为组长,纪委书记彭定基为副组长,罗少佳、谢锦婷、苏凤先为成员的学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交叉检查组到赛恩斯新医药学院进行督导检查。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党委书记李成林,副书记、院长梁天坚,副书记、副院长(正处长级)冼锦华,副书记、纪委书记叶绘晟及全体支部书记参加了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重点针对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查监督检查,看“四风”整治是否严谨有效;查纪律审查,看执纪问责是否持续有力。座谈会上何天富表示,赛恩斯新医药学院与制药厂同属广西中医药大学党委统一领导,在学生培养、药剂研发等多个领域都有着广泛的交流与合作。在广西中医药大学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此次检查工作,这也是双方之间党务工作上的一次交流与学习。
李成林指出,希望通过学校委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交叉情况检查组对赛恩斯新医药学院的检查,全面系统检查赛恩斯新医药学院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整改情况、纠正“四风”情况,查找不足及存在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监督执纪方法,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锲而不舍地深入推进纠正“四风”,真正做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学院落地生根,为赛恩斯新医药学院的建设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李成林书记汇报
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厂长、党委书记何天富讲话
学院副书记、副院长(正处长级)冼锦华出席会议
叶绘晟副书记主持
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纪委书记彭定基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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