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塑料瓶(5000ml/瓶)采购招标公告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拟对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包材塑料瓶(5000ml/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用供应商,具体方案如下:
一、拟采购物料情况
1.包材名称:塑料瓶(5000ml/瓶)。
2.数量:每次不少于5千只(2016年内有效)。
二、招标流程
招标公告→投标报名→递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书→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公示→签订购买合同→中标方提供包材→药厂验收合格→中标方开具增值税发票→30天内付款。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者须具有药品内包的合法经营资质(具有药品内包注册证、省级检验报告单和营业执照等)。
2.投标人必须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债务纠纷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四、塑料瓶(5000ml/瓶)要求:
检验项目 |
质量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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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
目测,在自然光线明亮处,正视目测,塑料瓶的表面应光洁、平整,塑料瓶不允许有变形或明显的擦痕,不允许有砂眼、油污、气泡等;塑料瓶应为均匀一致的乳白色;将瓶与盖旋紧,瓶口与瓶盖应配合适宜,不得滑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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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质要求 |
符合“口服液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YBB00092002-2015)”的国家标准,材质密度应为0.935~0.965(g/c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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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尺寸 |
直径 |
170mm�5mm |
高 |
280mm�5mm |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的联系电话、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如制作有样瓶一并提供。
六、标书递交要求
1.标书内容包括:投标单位资质(盖红章)、单价、负责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厂党政办公室,逾期送达者视为弃标,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废标。
七、投标程序
1.投标时请投标单位或个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开标后,如不中标,此保证金退回;如中标,此保证金在与我厂签订购买合同并送到第一批产品后退回。
2.中标后弃标或在三个工作日内不办理相关采购合同手续的,或在签订合同后没有按合同送货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每一次送货,质检验收不合格者可再退换一次。第二次送货时间在第一次验收不合格告知后20日之内送到。如不按规定时间,规定数量送达的,合同作废。连续两次送货都验收不合格,则取消其送货资格,合同作废并由取得第二名投标者补上。第二名投标者送货要求与前者一样。
4.投标者不够3名,采取议标方式。
5.投标公示时间及投标材料递交时间:投标公示时间为10天;投标材料递交时间为2016年 7月4日上午8时至9时止。
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863170
联系人:谢锦婷
6.开标时间: 2016年7月4日上午10时。
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
2016年6月24日
附件:
投标报价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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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小写:� 元
单价大写: 拾 元 角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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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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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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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必须填写大写、小写,如大写、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所有手写字体不允许有涂改。 |
投标人签名(签章):
日 期:二〇一六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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