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

来源:后勤管理处 日期:2008-11-06 点击数:
分享到:
 

学院各用水户:

根据南宁市相关文件规定,并报学院领导审批,自200811月份起相应提高收取各用水户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提高幅度为0.3/m3,提高的价格加到自来水综合价中一并收取。居民用水收费标准按南宁市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价格标准收取。

特此通知!

附:1、南宁市物价局[2008]187号文

    2、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污水处理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