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自治区文化厅关于请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函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自治区文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关于请推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库人选的函》(桂文函〔2016〕70号)要求,现在我校范围内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请各单位、部门给予重视,请根据文件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于2016年3月28日将专家库人选推荐表和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送至科技处成果科,电子版发送至成果科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技处成果科 。
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3941063
联系邮箱:kjccgk2013@163.com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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