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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日期:2016-02-1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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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何梁何利基金是香港爱国金融实业家,本着爱祖国、爱科学、爱人才的高尚情操,胸怀“在中国的土地上,建立中国的奖励基金,奖励中国的杰出科技工作者”的崇高愿景,共同创建的香港社会公益基金。根据《关于推荐2016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的要求,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委员会委员,已获基金科学与技术奖的科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首席科学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厅厅长、教育厅厅长,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国内外知名学者等都可作为提名人提名推荐候选人参加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奖种:根据评选章程,基金设立“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和“科学与技术创新奖”。

(二)科学与技术创新奖中的“青年创新奖”授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科技人员,即被提名人出生日期应于1971年1月1日后。

(三)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第3号令发布,10令修订)第38条规定,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保密项目的完成人,不得参加提名和评审;国防、国家安全领域不保密或已解密项目的完成人,可以被提名参加评选,但应出具相当于省、军级单位的保密审查证明。

详细信息可登录基金网站(网址:http://www.hlhl.org.cn)查询了解。

二、提交材料要求

请有意向申报的候选人填写《被提名人情况》(见附件),并于2016年3月4日(星期五)下班前报送科技处。学校可向教育厅和科技厅等各推荐1 名被提名人。待教育厅、科技厅等遴选、确定候选人后再正式填报《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推荐书》并提交至基金评选委员会参加评选。纸质版材料上交至仙葫校区图书馆503科技处成果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成果科邮箱kjccgk2013@163.com.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成果科联系。

联系人:陈龙     联系电话:3941063,18376759179

 

附件:关于推荐2016年度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奖候选人的通知                        


科技处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