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 2016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四个专项任务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 2016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2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3号)、《教育部社科司、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关于 2016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75号)、《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教育廉政理论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5〕380号)要求,请各单位、部门组织做好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下载。
一、申报方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者登录“社科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平台-项目申报”下载和安装申报书软件,本次申报启用2016年新版本《申请评审书》,以前版无效。
2.2016年1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3.请按要求严格填写《申请评审书》,并于3月3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kejichujihuake@163.com邮箱。科技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将纸质材料包括汇总表1份、《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在3月10号前送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材料,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二、其他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其他注意事项请参考社科网通知公告一栏和相关管理文件。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争取获得立项资助。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
联系人:郭尔楚 联系电话:0771-3137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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