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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日期:2016-01-1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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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部门:

2016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由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办,为做好奖励推荐工作,根据《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中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完成时间要求
      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4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国家或省部级计划立项的项目以验收结题的时间为准)。科普作品(暂只评科普著作)应是2000年以后(含2000年)公开出版发行两年以上的作品。

  二、申报项目及材料要求    
    1、项目要求
    (1)已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奖三等奖(含)以上的成果;
    (2)已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学会及中央部委、局直属单位二等奖(含)以上的获奖成果;
    (3)未获得过奖励的项目,可采用五位同专业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方式,通过相应的推荐部门申报。
    2、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按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所提交的推荐书电子版和书面版应保持一致。
    3、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请推荐单位(推荐院士)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人选)的遴选、书面材料的审核把关及报送工作。“书面材料”指:(1)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如何产生,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书面推荐书2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其中推荐书主件与主要附件、结题验收报告、查新咨询报告书等装订成册;(2)项目摘要(附件5)以及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送);(3)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4、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在《项目名称可否公布》一栏如选“否”的推荐项目,应在送书面推荐书时,提交推荐单位的报告;
    (2)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3)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附件6)。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后,请于2016年1月17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成果科邮箱kjccgk2013@163.com(用于项目评审);纸质版材料于2016年1月20日报送至图书馆503科技处成果科。

  四、注意事项
    1、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为其他同级、同类奖励。已获其他同级、同类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推荐。
    2、项目存在异议在未解决之前,不得申报。
    3、经评定未授奖的项目在此后的研究开发活动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奖励办法及细则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连续两年参加评审未予授奖的,如再次推荐须隔年进行。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查新报告出具时间须在2015年1月1日之后。
    6、系统网址http://122.112.71.214/zhzyyxh2/,或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www.cacm.org.cn)查询。 

联系人:陈  龙

联系电话:0771-3941063、18376759179

联系邮箱:kjccgk2013@163.com

相关附件:
         1、《2016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单位目录.doc》;
         2、名额分配及系统登录信息;
         3、《2016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doc》;
         4、《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科学技术进步奖.doc自然科学奖.doc、 技术发明奖.doc);
         5、《项目摘要.doc》; 
         6、《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7、《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doc》;
         8、《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doc》。
         以上通知及附件请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查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