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广告位招标公告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研究决定拟对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东葛路91-1号培训楼顶部广告位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用承租方。具体方案如下:
一、租金及其它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及租金:该广告位位于东葛路91-1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培训楼顶部(现交通银行所在楼房顶部),年租金底价80000元/年起。
2.经营内容及要求:户外广告的设置、发布。
3.租赁时间:签订合同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共计5年)
4.租金:每年按12个月计算,每年缴纳一次租金;每年第一个月的前15天内通过银行转账缴纳租金,水电费按照月结通知单缴纳,按月结算,以供水、供电部门制定的价格加正常损耗20%计算收取。
5.押金:承租者在签订租赁合同时需多支付三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无息)。
二、投标程序:投标公告→投标报名→交投标保证金→交投标书→开标→确定中标单位→中标公示→签订租赁合同→乙方交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甲方交付场地及设施给乙方。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投标者是经营者本人;如果是法人单位投标的,必须经过法人代表授权或特许经营专项授权。
3.投标人必须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债务纠纷以及违法乱纪行为。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个人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投标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投标人联系电话。
(二)法人单位报名需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加盖公章)验原件,交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特许经营专项授权书(加盖公章)验原件,交复印件。
3.公司经营项目简介。
4.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身份证、联系电话等)。
五、标书递交要求
1.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厂党政办公室,逾期送达者视为弃标,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视为废标。
六、招标程序
1.投标时请投标单位或个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开标后,如不中标,此保证金退回;如中标,此保证金在与我厂签订租赁合同后退回。
2.中标后弃标及中标者在三个工作日内不办理相关租赁手续的,投标保证金则不予以退回。
3.除场地交付时已有的设备、设施外,其他需要投入的人工、增设或改造的设备、设施以及场地用水、用电等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4.标书〔标书内容包括经营项目、范围、类型,连同经营资质证件复印件,负责人(法人)身份证复印〕。
5.中标规则:对社会公开招标,标的租金高,且符合单位规定经营范围要求为中标者,在同等条件下,原诚信经营店主可享受优先中标的权利。
投标材料递交时间:2015年12月2日—12月8日止。
地点: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党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1—5863170
联系人:谢锦婷
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
2015年12月2日
附件:
投标报价表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 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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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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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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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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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年租金进行总承租报价; 2、每个投标单位单独报价,并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 3、报价必须填写大写、小写,如大写、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所有手写字体不允许有涂改。 |
投标人签名(签章):
日 期:二〇一五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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