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工作的通知”(桂科成字[2015]90号)要求,拟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推荐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条件
(一)年龄不超过65岁,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技术职称的一线科技工作者,或者具有科研工作经历、现任副厅局级以上(含副厅局级)的科技管理人员。
(二)40岁以下中青年专家可以放宽至四级教授、研究员或同等级技术职称。
(三)具有正常履行评审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较熟练的使用电脑。
二、推荐要求
(一)本次推荐工作不限额,但应以水平高、声望佳、作风正为原则,严格把关,适量推荐,重点推荐近年来涌现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前,须征得专家本人同意。
(三)凡在广西工作的专家均可推荐,在推荐报送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的同时,也将作为广西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入库。
三、推荐工作流程
(一)请各推荐单位按附件要求格式填写《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并于12月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科技处,纸质版需加盖推荐二级单位公章(多页均需盖章)。
(二)科技处将推荐专家上报自治区科技厅,由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将通知有关专家在国家科技奖励综合业务平台填写详细信息。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晓静
电话:0771-3941063
电子邮箱:kjccgk2013@163.com
附件:国家科技奖励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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