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申报2015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科研人才培养,尤其是帮助我校青年科技人员、教师启动和开展科研工作,根据《广西中医药大学校级课题管理办法》,现开展2015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范围
201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拟从源头上加强和支持我校启动型、引导性科研工作,培育孵化具有良好发展苗头的特色优势科研项目,为申报高级别项目奠定良好的基础。项目分为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立项项目等6个类别。
(一)重点项目:主要资助前期基础较好、具有应用推广价值和开发前景、对学科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科学研究的项目;优先资助2015年度申报国家自然基金或社科基金,参加会议评审未获得资助的项目,研究周期2~3年。
(二)面上项目:主要针对符合我校科技发展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及人文学科的相关研究,进一步培植国家、省部级项目。研究周期2~3年。
(三)青年基金项目:主要资助我校高学历、青年教师及科研人员,帮助他们启动和开展科研工作,尽快提升科研创新能力。研究周期2~3年。
(四)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员成长,培育具备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等国家重点、重大基础研究计划项目能力的高层次优秀学术带头人后备队伍。研究周期2~3年。
(五)青年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以领军人才培养为主要目标,资助以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的研究团队,围绕国家和广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某一重要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培养和造就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研究团队。研究周期3~4年。
(六)立项项目:主要支持我校教师、科研人员自选和自筹经费项目,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科研积极性,锻炼我校教师、科研人员的科研能力,进行中医文献、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研究。研究周期2~3年。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限制
(一)课题负责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包括硕士);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我校、或附属单位、非直属附院在职教师、科研人员。
(二)申报限制
1、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自筹项目申报限制
1.重点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助经费每项2-3万元。附属单位申报的课题,附属单位按1:1配套。
2.青年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每项资助经费1~2万元。附属单位申报的课题,附属单位按1:1配套。
3.面上项目:资助经费每项0.5~1万元。
4.课题不能重复申报,也不能拆分另行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类别。
5.教研、教改和课改项目(课题)不在本次申请范围。
6.非直属附院只能申报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立项项目。
7.正在主持1项以上国家级的课题负责人;
8.正在主持2项(含2项)以上省部级的课题负责人;
9.正在主持1项校级(立项项目除外)课题负责人;
10.截止至2015年9月30日,历年主持的项目(课题)有逾期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
2、青年创新研究团队项目申报限制
团队带头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平均年龄在40周岁以内。主要资助针对某一研究领域进行多学科交叉研究,对项目进行滚动资助,目的是为申报省部级创新研究团队打基础。附属单位申报的课题,附属单位按1:1配套。
三、申报组织程序和要求
各单位(部门)于2015年11月13日前,统一将申报书一式三份和汇总表交至仙葫校区图书馆503。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请发到计划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
联系人:施学丽 0771-4733943
计划科邮箱:kejichujihuake@163.com
附件下载地址: http://210.36.99.20/jxky/new/2015/20151019/2015101901.html?id=15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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