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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专项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日期:2015-09-1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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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2016年广西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卫中医发〔2015〕11号)的通知,现开始申报该类课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与要求

(一)软科学研究类。

1.主要研究内容:探讨在深化医改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特色优势的政策机制;调研分析全区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现状,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领域研究

2.课题申报要求:每个单位限申报2项。

3.支持经费:每项支持经费约5万元。

4.研究周期:1-2年。

(二)临床研究类。

1.主要研究内容: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的,围绕肿瘤、艾滋病、心脑血管疾病、妇科、儿科等常见病、多发病、重大传染性疾病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临床研究。

2.课题申报要求:主要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应用性研究,原则上不支持纯基础类研究。

3.支持经费:每项支持经费5-8万元。

4.研究周期:2-3年。

(三)标准化研究类。

1.主要研究内容:中药、壮瑶药种植、种质资源等方面的标准化研究;中药、壮瑶药炮制、加工等标准化研究。

2.支持经费:每项支持经费约5万元。

3.研究周期:2-3年。

二、申报须知

(一)课题负责人的基本条件与要求。

1.热心科技工作,工作认真,为人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信用。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了解科技活动的特点与规律,掌握所在领域的科技经济发展状况,有较宽的知识面,在本领域内有较高的权威性。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课题实施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有与主持课题相应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原则上为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从2010年以来,主持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科研课题,包括已完成但未结题的课题不得超过2项。

(二)限项申报。

课题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主持1项课题。

(三)每个课题必须提供2015年4月9日以后国家或广西科技查新机构出具的《科技查新报告》。

三、申报材料与截止时间 

申报软科学研究类课题的老师请于2015年9月18前提交申报书(因为限项,要先学校评审后,再查新)。其它类型的课题不限项,请在2015年9月29日前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民族医药传承创新专项课题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A4纸打印一式3份。含查新报告,身份证,职称证、学位证、其它材料),申报课题汇总表一式1份,送交科技处计划科,并同时将申请书、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kejichujihuake@163.com邮箱。

联系人:施学丽  联系电话473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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