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 标 公 告
我校对明秀校区解剖楼加层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明秀校区解剖楼加层拆除工程
二、项目编号:GC2015070601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明秀校区内;
2、拆除建筑物及面积:解剖楼加层约563.56平方米,轻钢屋架结构,彩钢瓦屋面。
3、房屋拆除要求:
(1)质量:将屋面、屋架及墙体、门窗等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场清。所有拆除物必须运出校外,弃物地点及运距自行考虑,拆除要按照现行防尘及渣土处理、环卫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2)工期:服从拆迁现场的指挥,房屋在移交后10 天内必须完成相关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的工作。
(3)施工安全要求:中标单位应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和第三者投保意外工伤险,并承担应全部安全责任。应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事故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和后果。
(4)拆除旧材料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有权对旧材料进行变卖处理。拆除的旧材料全部运离现场,不得占用道路,确保道路通畅,负责拆除现场场地平整和渣土清运完毕。
(5)对由中标人拆除施工中损坏的道路、水管、电路以及其它设施,中标人应及时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关责任。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
2、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注册资本金在壹佰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4、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布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企业;广西区外的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外地来邕企业须提供来邕企业资质备案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经理要求为本施工企业注册人员,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招标前近三个月(即2015年4月、5月、6月)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需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7、近两年承担过南宁市区类似项目工程业绩两个及以上。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7 月14 日至 2015年 7 月 20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2时,下午 15时至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7 月21 日9 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地点为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基建处会议室。
八、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报名必须携带完整以下全部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 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2) 营业执照副本;
3) 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建设行政部门颁布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的资质证书;广西区外的企业须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外地来邕企业须提供来邕企业资质备案证明;
5) 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及招标前近三个月(即2015年4月、5月、6月)在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需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6) 近两年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施工合同;
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指的是:在南宁市完成500㎡以上房屋拆除工程(合同签订时间为2013年7月14 日起至开标时间止,如无法证明该项目的合同是在此时间范围内签订的,须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7) 投标承诺书:承诺书必须涵盖以下两项内容(格式自拟):
①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②在招标人公布招标信息三天内,已自行踏勘现场。并承诺:“我单位已对本项目现场进行踏勘,深入了解且理解了现场房屋拆除难度、施工通道、施工使用水电等情况,相关因素均已考虑在投标报价内,若我单位中标,承诺不因项目情况不明等条件为由,向招标人另行追加费用”。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苏老师 联系电话: 0771-3134588
传 真: 0771-3134588
联系地址: 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图书馆422室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5年7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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