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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4-01-0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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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的通知

单位、部门:

为做好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现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桂市监函〔2023〕358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获奖比例均不超过各类合格项目数的30%。

本届评奖工作进一步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对专利质量问题严重的地区将减少其推荐名额,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参评或获奖资格。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专利权人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的,参评项目不超过4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二、材料报送

(一)申报项目材料要符合《评选通知》“报送材料”的要求,同时需签署《申报声明》(见附件1签章,扫描件)。

(二)一个项目申报材料电子文件存储在一个独立的文件夹内,以中国专利奖+申报单位名称(院士或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命名。

(三)由学校推荐参评的项目,申报人请于202415前将申报材料(光盘或U至科技处成果与知识产权科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四)院士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推荐、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园区推荐、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的申报项目,请将申报材料于2024122采用EMS快递方式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逾期(以快递寄出日为准)不予受理。

 

因申报时间,请各负责人认真阅读通知,按通知要求报送,避免影响申报工作。

 

        附件1.申报声明模板      

2.《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桂市监函〔2023〕3586号)

 

 

联系人:杨洋 于丽

电 话:0771-4733943

地 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13室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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