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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填写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3-12-01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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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展报告填写和2023年度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一式二份,双面打印,左侧装订。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相关制度请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查看。

2020年9月基金委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对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比例和管理提出新要求。对于结题时经费结余50%以上的项目,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经费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2023年度共有50项项目研究期满,具体名单见附件1。请相关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填写结题报告。项目经费决算时间核准至2023年12月31日,如经费使用未按计划书执行,须上交“广西中医药大学纵向(含校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见附件2,要求材料一式三份,各级人员签章),并由二级单位汇总后于1215日前交至科技处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用印返还,该材料须上传系统作为支撑附件。经费调整后,各科目结余经费不能出现负值,且系统经费使用明细须与资金决算表一致。项目负责人系统完成决算信息填报后,对结题报告做“预提交”,生成带水印版本的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和签字及审核意见表打印上述材料一式两份,于2024年1月3日-5日集中交财务处核算盖章。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和签字及审核意见表无页码,单面打印,由财务处在“签字及审核意见表” 中依托单位财务管理部门签字、盖章。项目负责人将上述材料的用印扫描件发至科技处邮箱备案,科技处依据收到的材料在系统退回“预提交”的结题报告。各单位对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审核要点”(见附件3)于1月11日前完成全部结题材料的线下审核,对有问题的材料退回负责人修改。各单位在1月11日在系统内提交全部合格的结题材料待学校审核,同时报送一份结题材料审核合格的项目名单至科技处,要求单位领导对名单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学校审核通过后将结题材料上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批。待基金委审批通过后,项目组双面打印纸质结题报告一式两份,负责人签字后由二级单位交至科技处汇总,统一盖科研管理部门印章和学校公章后上报。其中,资金决算表、决算说明书、签字及审核意见表、电子附件目录单面打印。全校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应于2月28日前寄达基金委。

二、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并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各单位对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的审核要点”(见附件4)于12月25日前完成全部进展报告的线下审核,对有问题的材料退回负责人修改。各单位在1227日在系统内提交全部合格的进展报告材料待学校审核,同时报送一份进展报告审核合格的项目名单至科技处,要求单位领导对名单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2023年度共有127项项目需填写进展报告,具体名单见附件5

三、注意事项

1.结题报告和年度进展报告是项目研究过程的体现,须如实填报,内容不应过于简单。

2.不应放入与研究课题无直接关系的科研成果。结题成果应至少由项目组成员为作者发表,且基金编号为主要标注。相关成果导入成果目录并上传附件作为支撑。

3.经费数据须与学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一致。

4.资金决算表结余一列应为正值,如出现负值须作经费调整。

5.决算说明书须报告各科目经费用途、经费调整情况以及结余资金开支计划。对于结题时经费结余50%以上的项目,以“关于XXX项目结余经费超过50%的情况说明”为题,附一份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上传系统。

四、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负责人先联系所在单位、部门的科管人员。确无法解决的问题,可联系学校科技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处理。

联系人:张广发、李熠毅;

联系电话:0771-3137535;

联系邮箱:kejichujihuake@163.com。

 

附件

1.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名单(1).xlsx

2.广西中医药大学纵向(含校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申请表(1).doc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报告的审核要点(1).doc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的审核要点(1).docx

5.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填报年度进展项目名单(1).xlsx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3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