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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校级科研课题、大学生科研训练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29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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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半年校级科研课题、大学生科研训练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下半年校级科研课题(含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重点课题、全面从严治党研究专项课题等)、大学生科研训练课题(含一方制药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结题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科技处下达的、按预定计划到期且符合结题条件的广西中医药大学校级科研课题、大学生科研训练课题。各单位、部门应督促并指导课题组对到期课题及时办理结题手续。

二、结题条件

凡已完成项目研究工作、符合下列结题条件的,经二级学院审核通过后,可申请结题: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批准的《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

(二)具有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并作为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争议的成果。

(三)项目成果必须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且要在显著位置标注如:“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课题XX项目资助”或“广西中医药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项目重点课题XX项目资助”等字样(含题名、立项编号)。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应按照通知要求清查所在单位、部门待结题项目,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递交结题材料,并对上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二)填报材料

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以下材料:结题汇总表、结题申请书(最后一页的“经费决算表”必须加盖财务部门的公章)、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盖章版)、研究成果等支撑材料。结题考核指标囊括研究报告的,课题组需单独提交不少于6000字的研究报告。先交由所在教研室/实验室/科室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情况、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合格后报送至所在单位、部门。各单位、部门将审核合格的材料用印后于2023年12月20日17:00前提交到科技处计划科(仙葫校区合德楼322室),要求所有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将相应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计划科邮箱(文件以“部门/单位+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共计X项”命名)。为方便审核,结题材料的编排顺序须与结题汇总表的顺序一致。

(三)材料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负责人:附件3/4、附件5、附件7(个人填写)。考核指标囊括研究报告的添加附件6;

单位、部门:附件3/4、附件5、附件7(单位汇总)。考核指标囊括研究报告的添加附件6。

四、注意事项

1.涉及项目变更,需同时提供已完成变更手续的审批表。

2.项目负责人务必合理使用经费,按计划实施项目并如期结题。按《广西中医药大学校级课题管理办法》规定,项目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到期仍不能完成的,科技处有权对项目进行撤项处理并依规追回(部分或全部)科技经费。

3.结题材料应由单位、部门归集后统一提交,不受理个人结题材料。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张广发、李熠毅。

联系电话:0771-3137535。

联系地址:仙葫校区合德楼322室。

科技处邮箱:kejichujihuake@163.com

 

附件:

1.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课题未结题项目清单

2.       大学生科研训练课题、一方制药大学生科技创新课题未结题清单

       3.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课题结题报告.doc

       4.广西中医药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课题结题报告.doc

       5.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课题结题汇总表.xls

       6.广西中医药大学自然科学研究课题研究报告.docx

       7.广西中医药大学科研课题成果汇总表.xls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