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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日期:2015-03-12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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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4号令)和《广西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4—2017年)》(桂党高工宣〔201433号)的文件精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辅导员队伍由“实践型”向“实践一研究型”转变,支持全校学生政工人员开展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科学研究。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类别及资助额度

   课题共立项15项,分为3种类型,团队课题5000元(1个),重点课题3000元(4个),普通课题2000元(14个)。课题可根据课题研究范围(附件一)提出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立项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课题应立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问题设计研究题目。一般项目立项向未获得过项目立项的一线辅导员倾斜,团队项目和重点项目向对能够全校推广应用的实用型研究项目倾斜。

  二、申报条件
  1.
课题仅限全校获中级及以下(含中级)职称的全体学生政工人员申报,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2.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含负责人)鼓励跨学院组团申报;
  3.
课题立项后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研究期限为1年,成果形式为专著的,研究期限为2年,结题鉴定时必须公开发表的论文,并注明所获经费的项目编号;

4.2012年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此次课题项目。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者于2015330日下午5:00前将《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立项申报书》(附件二)、《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评审书》(附件四)一式三份和《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三)送交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科,电子版发至zyxyxsgzc@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曾淑文,电话:313756215994345467

四、其他要求
1.
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

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组织,争取获得立项。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一: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选题范围

附件二: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立项申报书

附件三: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课题项目汇总表

附件四:广西中医药大学辅导员课题(学生资助专项)立项评审书

 

 

广西中医药大学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