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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科技处 日期:2015-01-1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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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部门: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已经下达,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申请者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高校实际工作需要,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总体要求,设计具体的研究选题进行申报。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为12年。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者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者必须是高校在编在岗的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应根据课题研究的实际需要,按照出成果、出人才的原则,组建结构合理的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2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32014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方式

本次一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申报者登录“社科网(www.sinoss.net)-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平台-项目申报”下载和安装申报书软件,按要求严格填写《申请评审书》,并于3月5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发送到kejichujihuake@163.com邮箱。科技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将纸质材料包括汇总表1份、《申请评审书》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在310号前送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请材料,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四、其他要求
  1.申请者须认真查阅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有关管理办法及以往有关立项资料,强化创新意识,切实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申报。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其他注意事项请参考社科网通知公告一栏和相关管理文件。

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争取获得立项资助。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

联系人:施学丽;联系电话:4733943

 

附件点击下载)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14283号)

  2. 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

 

 广西中药大学科技处

二○一五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