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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通知

来源: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作者:曾学文 日期:2014-11-0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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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部门:

为鼓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开展教学方法改革、教学管理的研究与实践,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桂中医大教师〔201419号(广西中医药大学关于修订《关于加强教育教学研究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2014年校级教学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教改项目申报的范围是高等学校的办学思想与办学定位,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实验、实习、实训和社会实践活动,教学特色培育和教学资源共享,教学管理与质量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教师学术发展与教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2014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鼓励针对课程考试考核改革、后期临床实践教学改革进行研究。

二、申报资格

1.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我校、或附属单位、非直属附院在职职工。

2.具有各级各类未结题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

3. 非直属附院只能申报后期临床实践教学改革项目。

三、资助经费和类别

课题立项的类别及资助金额::校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立项项目四类。重大项目资助金额2万元,重点项目5000元、一般项目2000元。

四、申报要求

12014年校级课题重大教改项目必须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力量申报,签署部门意见方可申报。从明年开始,申报自治区教改重点项目必须是校级重大项目,无校级立项的项目不能申报区级教改项目。

2. 每个非直属医院限报1项后期临床实践教学项目。

3. 非教学管理类项目,必须经由学科所在教研室、教学单位报送出。

4. 课程考试考核改革项目应以教研室为单位,考试考核改革要应以课程教学目标为根本依据,结合课程的性质和特点,科学设计课程考核的内容、方式、方法以及采用的手段,全面检测和评价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行为和学习成果。

五、申报程序

各单位(部门)于20141118日前,统一将申报书一式一份和汇总表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教研究所。申报书及汇总表同时提供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不受理个人申报。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高等教育研究所。联系人:曾学文,电话:0771-314661615907813718,邮件地址:109829069@qq.com

 

通知及附件下载: http://210.36.99.20/jsjxfzzx//uploads/lin/upload/201411/jgtz.rar

广西中医药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