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要求,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已开始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推荐、审批程序
(一)所有推荐项目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水平、创新性、经济和社会效益、推荐等级进行评价和推荐,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推荐意见,由该委员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须发校公函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三、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教育部推荐。
四:请有意申报该奖项的老师一定要读懂奖励推荐要求
推荐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按住CTRL并单击可链接),或登录网址:http://www.cutech.edu.cn/cn/zxgz/2014/06/1403632772906622.htm进行下载。
五、推荐时间
(一) 请有意向申报的奖项,于2014年7月29日前将申报奖项的题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主要完成单位、内容简介(150字以内)发至kjccgk2013@163.com,用于公示。项目组成员必须与成果登记证一致。
(二) 请项目负责人于2014年7月7日后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kjpj.cutech.edu.cn)进行网络推荐工作,网络推荐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15日。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请联系科技处谢阳姣老师(18677066890)。
(三) 推荐项目书面材料等请于2014年8月18日报送至学校科技处(仙葫校区图书馆503)。
六、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与2014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材料一并上交科技处(有可能不交,如果不交再退回)。
七、特别注意
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于网络推荐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联 系 人:谢阳姣
联系电话:18677066890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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