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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的通知

来源:科技处 作者:甘晓静 日期:2014-04-10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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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实施方案和“十二五”实施计划,专项牵头组织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组织专家研究提出了专项2015年度新增课题重点内容方向。2015年度立项工作按照“完善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定向择优”为主、“滚动支持”为辅、“公开择优”为补充的方式组织。其中,“公开择优”的课题以拾遗补缺为主,是在符合“三重”原则的前提下,重点支持少量创新性强的品种研发和技术研究,体现对发展趋势和竞争态势的把握。有关的申报事项具体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结合行业和产业发展重点需求,在现有研发工作基础上,按照申报原则要求,明确目标与运行机制,组织申报课题,已获得本专项支持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二)所申报的课题应具备相关研究基础与条件,研究内容知识产权清晰,无纠纷。

二、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

2. 为课题实际承担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3. 课题执行期间,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时间不超过6个月;用于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

4. 过去3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相关要求

1. 每个五年计划中,每人最多可参与2项本专项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1项本专项课题。

2. 遵守科学诚信原则,实事求是填写课题申报书,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将在其他科研计划立项的相同或者近似的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请,违者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3. 专项结题验收不合格的课题责任单位和负责人(包括子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

三、课题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课题申报材料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纸质版一式6份(含2份原件),相应电子版(光盘形式,.doc格式,与纸质材料确保一致)1份。

(二)相关要求

1. 课题实施周期为20151月至201812月。课题申报书(简版)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其中,课题预算应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据实编制。

2. 课题申报书(简版)用A4纸打印,左侧平装成册。

3. 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于2014425前将所需材料交至仙葫校区图书馆503

联系人:甘晓静    电话:4733943

 

附件:(相关附件请上科技群(群号:133617005)共享中下载)

1. 关于申报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的通知 国卫办科教函[2014]222

2.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书简版;

              3.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申报课题信息表。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