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继续做好我校选派2014年全区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组织部 作者:组织部 日期:2014-02-10 点击数:
分享到: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继续做好2014年全区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选派工作的通知》 (桂组通字〔20145)精神,校党委决定继续在我校选派3名优秀干部分赴隆安县四联村、万岭村、普权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任期两年(20143月至20163)。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可到所属院系级党委(总支)报名,并于2014213日下午5点前,将《2014年度选派干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推荐表》(附件3)报所属院系级党委(总支)。

    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张艳娟、彭定基  联系电话:3137565 3137580

   附件3:2014年度选派干部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推荐表:http://www.gxufe.cn/www/temp/ebe4598d-43d8-3493-9b84-22af388b359b.xls


           中共广西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