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为提高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量及提高项目资助率,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结构与资助政策调整和新规定
自2014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结构和资助政策做部分调整和规定,详细内容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取消部分项目类型。
取消的项目类型包括: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青少年科技活动项目和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
(二)合并与调整部分项目类型。
1. 不再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允许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当年申请面上项目。
2. 原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合并为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3. 原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更名为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4. 创新研究群体项目不再实行部门推荐申请方式,改为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直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申请。
(三)上两年(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四)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五)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
1.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经结题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提交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复印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 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项目申请范围
2014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三、项目申请程序和时间要求
(一)申请书撰写方式。
除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书采用离线方式撰写外,其他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我校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标书统一格式定为:正文(仿宋GB2312小四号);大标题(仿宋GB2312四号加粗);小标题(仿宋GB2312小四号加粗); 外文及特殊符号(Times New Roman);参考文献(仿宋GB2312五号); 行距(1.5倍)。
(二)申请人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 采用离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访问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4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电子申请书和电子附件材料,以及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及附件材料。
2.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的申请人于2014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联系人申请开户),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的资助类别和亚类说明,根据《指南》要求选择或填写附注说明,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学校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
(三)时间要求
1.原则上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自行组织专家进行预评审,请拟参与学校组织的专家评审的申报者,务必于2014年2月18日17:00以前,以二级学院、相关部门为单位,统一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初稿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科技处(明秀校区办公楼517或仙葫校区图书馆503)用于专家评审。学校将于2月19日~21日邀请专家预评审,并于2月24日将专家评审意见返回给申请人。
2.所有申报者务必于2014年2月28日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初稿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交到科技处(仙葫校区图书馆503)做形式审查,同时上交项目组主要成员(附件8)用于查重。
3.由于向国家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时,学校要出具公函和项目清单(在学校所有申请项目电子文档提交后才能产生),同时为避免国家基金委受理截止日前申请造成网络堵塞的问题(特别是在线填报申请项目要尽量提前),学校科技处受理正式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下午5:00,请申请人务必按时提交正式申请材料,请将材料交至科技处计划科(仙葫校区图书馆503),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材料
1. 正式纸质文稿(一式两份)及与纸质申请书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附件4);
3.《广西中医药大学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附件5);
4. 广西中医药大学****(二级学院、部门)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附件6,二级学院汇总,个人不用填写)
5. 国家自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包括电子版,附件3);
6. 项目组成员汇总表(包括电子版,附件8)及所在单位所有申报资料。
以上材料请交到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由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汇总交学校科技处计划科(明秀校区办公楼517或仙葫校区503),电子版材料请发至kejichujihuake@163.com。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 申请人认真学习《条例》、《指南》、《申请通告》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规定办法等文件,避免不了解自然科学基金的有关规定而使申请被初筛,如:
1. 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指南》规定条件的;
2. 申请材料不符合《指南》要求的;
3. 申请项目数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4. 注意有些学部对申请还有特定的要求,按照各学部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二)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请人要遵守科学道德,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特别是相关保密规定的内容。
(三) 申请人须经他人本人同意,方可将其列入项目组成员,项目组成员结构要合理。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
(四) 我校教师参加外单位申请或外单位人员参加我校申请的都要将人员信息告知我校和外单位科技管理部门,尽量减少信息不通而造成超项。项目组主要成员中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单位,须加盖合作单位公章。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的合作单位不得超过2个。
(五) 各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
(六) 申请人须使用2014年新版申请书,申请书电子文档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下载,以往的申请书一律作废。撰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申请人必须填上经常使用的Email地址。
(七)2014年医学科学部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近期会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上公布,请大家关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甘晓静 13878623736; 吴玉强 13517883816。
联系电话:4733943。
附件:[请到科技群(群号:133617005)共享或科技处网页下载]
1. 关于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须知及限项规定
3. 国家自然基金申报汇总表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承诺书
5. 广西中医药大学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
6. 各单位、部门关于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报告
7. 申请人晚提交承诺书
8. 项目组成员汇总表
9. 涉及人体标本研究内容的审查意见表
10. 涉及生物安全内容的审查意见表
11. 中级职称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专家推荐信
1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
1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1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1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16.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1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18.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19. 2014年肿瘤学申请代码等一览表
20. 201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医学科学部分)
21. 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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