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系列项目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公派出国留学宣传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3]680号)文件精神,我区将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公派出国留学。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解读上级文件精神,积极申报。
一、受理工作安排
我区高校教师可申报的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公派出国留学系列项目包括三项:A.广西地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B.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C.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
以上项目的申请条件及办法详见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3ab16a65aabc4d94bb4844927fa2b9de.shtml
二、申报方式
A.广西地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必须于2014年1月5日至2014年1月12日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递交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4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2014年1月15日上报教育厅。
B.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必须于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4月2日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递交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4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2014年4月5日上报教育厅。
C.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必须于2014年3月20日至2014年4月2日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纸质材料一式3份递交至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4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2014年4月5日上报教育厅。
以上项目的申报工作和纸质材料提交时间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申报受理部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师发展培训科
联系人:彭莉萍
联系电话:外4733845;内2302
电子邮箱:2640955830@qq.com
请各单位、各部门协助做好有关宣传和推荐工作,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老师申请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学习深造,回国后为我校发展做出贡献。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公派出国留学宣传和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13]680号)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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