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用户,您好!

网站不支持您所使用的浏览器版本(可能会出现网页变形等问题)。为了更好地展示页面效果,请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点击图标会跳转到相关浏览器的官方网站下载页面)。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开始征收家庭用户网络使用费的通知

日期:2005-06-09 点击数:
分享到:
[dvnews_page]

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各网络家庭用户:

   我院校园网2003年12月中旬开通家庭用户网络连接试用以来,至今已有两月。试用期间,网络运行稳定、顺畅,无重大故障发生。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从2004年3月起开始征收家庭用户网络使用费,收费办法如下:

一、网络使用费实行包月制,按照用户领取的IP地址数量收取,每个IP每月收费30元。

二、缴款方式。工资关系在学院的用户,使用费在每月的工资中扣除。工资关系不在学院的用户及学生用户,请于3月15日前到学院财务处缴纳3-6月份的使用费,下半年使用费的收缴时间在7月15日前;自2005年起,网络使用费每半年缴纳一次,收费时间分别为每年的1月15日、7月15日前。

三、最近交纳了安装费、尚未开通网络使用的用户,自开通之日起开始收取网络使用费,在当15日前开通的按30元收取当月使用费;在15日后开通的按15元收取当月使用费。

四、如需停止使用,请用户于需停之月的前一个月的15日之前向学院信息网络中心申请。

五、本收费办法适用于非营业性家庭用户,营业性用户收费办法另行制定。

特此通知。

 

 

 

                                                   广西中医学院    

                                                   200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