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3〕467号及桂科政字〔2013〕92号)的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广西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推荐类别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二、推荐条件
1.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业绩突出,且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坚持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工作;
——具有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人选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两年以上,在今后5年内保证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 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所从事的研究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方向和长远需求;
——承担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
——团队负责人同时应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3.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拥有20%以上企业股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创办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不超过8年(2005年1月1日以后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创办人和科技特派员项目负责人可优先推荐。
4. 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或高等学校(含其内设教学研究机构)、科研院所(含企业研发机构)等;
——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成效明显,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具有丰富的科技资源、较强的创新能力、较完备的人才培养条件和创新服务设施;
——建立了产学研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科教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
——在人才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及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
三、推荐程序
推荐材料通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报送(http://program.most.gov.cn)。请欲申报老师在6月18日前将申报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申报类别发送到kejichujihuake@163.com邮箱。然后凭登录名及登录密码进入系统填报。生成并打印非正式版推荐书(带水印)相关附件材料(一式9份)、申报人选(对象)情况简表(电子版),在2013年6月26日前报送学校科技处计划科。
联系人:施学丽 联系电话:5513 3941063
附件(相关附件请到科技处网页下载)
1.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申报人选情况简表
广西中医药大学科技处
20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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